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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事宜放生吗,放生必须注意的事宜

2023-10-22 12:07作者:admin

一、放生观音鸟的功德与利益

今天事宜放生吗,放生必须注意的事宜

1、莲池大师云:遇生能放,虽是善功,但济色身,未资慧命。更当称扬阿弥陀佛万德洪名,讽诵大乘诸品经典。

2、按:今之放生多重虚文,或将鱼鸟担至寺内,行数十里,或者天气炎热,或者数多拥压,半致伤亡,如是放生,直同送死,且每有於某佛菩萨诞生先数日向贩家定鸟若干,鱼若干,如此,不但无功,而且有过,倘彼不先定,贩者不必网捕,今以钱令网捕岂非过在我耶。

3、又,放生必须注意三件事情:

4、无定物,无论陆走飞禽,遇即量力买放。

5、无定日。虽每月一次,或者佛诞日举行,万不可限定日时。避免贩者从中渔利。

6、无定处。今日此地,明日他处。频频易动。不令贩者先期搜集。如是之事,所关甚大,愿诸仁者,幸留意焉。

7、放生有许多的功德,能使诸事呈吉祥,莲池大师云:“戒杀之家,善神守护,灾横消除,寿算绵长,子孙贤孝,吉祥种种,难可俱陈。”杀生则广积怨业,并使宿世所累积的福寿逐渐消减毁灭,故每当逢年过节、庆贺生日、或喜庆婚礼、生意开业、宴请宾客等吉庆佳日,皆应广行放生,而不应于此时宰杀生灵、暴殄天物,广行杀业。

8、原本是喜庆吉日,亲朋好友欢聚一堂。逢年过节则希望来年五谷丰登、人事兴隆、诸事吉祥,为何反而于此时广杀生灵,埋种祸根?世人肆意宰杀生物,残忍成风,致使冤孽重重,天也不喜,故有水火饥馑以及刀兵,普庵祖师《戒杀文》云:“三荒二旱,为人岂不思量?”

9、生日庆贺则希望父母以及自己福寿绵长、离苦得乐,正应当为己为父母放生持斋,增福延寿,为何反而于此时顿忘父母养育之恩,而杀害生灵,徒增罪业?上贻累于双亲,下不利于己,本欲求生,反倒伤生,本欲长命,反倒丧命。以前有一位大官的太太,她的生日来临时准备大宴宾客,买了大批的鸡鸭猪羊鱼虾水产等,但当杀鸡宰羊时,她的魂魄附在了这些被杀动物的身上,痛得她大声叫喊,在床上滚来滚去,比死还难受,这时候她突然觉悟到禽兽被杀时的痛苦和内心的怨恨,只是不会讲话,不会用言语表达而已。最后她觉悟到,今后一定要戒杀放生,不再屠杀禽兽以满足自己的享受。后来,这位夫人享寿高年,这都是因为她一念慈心改恶迁善的缘故。

10、婚庆之日,原本希望来日能够家庭和睦,得生贵子,为何反而与理相悖,于生儿育女之始而广行杀生,致使婚后多争斗烦恼,甚或关糸破裂,其后所生之子也多凶煞疾病,或至夭折,试问其婚礼是否吉祥?慈寿禅师戒杀放生偈云:“世上多杀生,遂有刀兵劫,负命杀汝身,欠财焚汝宅,离散汝妻子,曾破他巢穴,报应各相当,洗耳听佛说。

二、放生治好眼病

1、生意人则期望开业大吉,往后财源茂盛,为何反而于此时屠杀生灵,使怨声载于道,生财之日而广行灭杀之业,试想开业是吉抑或是凶也?所为是得利抑或是失利乎?《楞伽经》中云:“为利杀众生,因财网诸肉,二俱是恶业,死堕叫唤狱。”古人云:“持斋一日,天下杀生无我分;债有谁知,披毛戴角古今还。”又《大智度论》云:“令不杀生,得何等利?答曰:得无所畏,安乐无怖。我以无害于彼故,彼亦无害于我。好杀之人,虽复位极人王,亦不自安。又不杀之人,单行独游无所畏难,好杀之人。有情动物皆不喜见之。若不好杀,一切众生皆乐依附。复次不杀之人,命欲终时,其心安乐,无疑无悔。若生天上,若在人中,常得长寿,是为得道因缘,乃至得佛住寿无量。复次杀生之人,今世后世受种种身心苦痛,不杀之人无此众难,是为大利。

2、同样,超度亡灵、丧礼或消灾免难皆应戒杀放生以祈福,而不应背道而驰,徒增亡人之业障,《地藏经》云:“阎浮提人,命终之后,慎勿杀害,拜祭鬼神,无丝毫之力,利益亡人。但结罪缘,转增深重。假使亡人,在生修善,应得超升,遇此阳眷杀生,反落恶道,何况不修之人?譬如有人,从远地来,绝粮三日,所负担物,强过百斤,忽遇邻人更附少物。以是之故,转复困重。”如是祈祷上师住世也应广行戒杀放生,以增众生善业,消减恶业,以期感上师长久住世,广利群生!

3、《野生动物保护法(修订草案)》目前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这是该法自1989年实施以来第一次全面修订。其中,让动物伙伴们欢欣鼓舞的,除了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、保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等福利,还有禁止乱放生等“保护伞”。

4、根据草案,将动物随便放归野外属违法行为,并且一旦违法将被责令限期捕回;不捕回则由主管部门代捕,费用你付!

5、对此,仍有网友表示不解:说好的积德行善呢?怎么会涉及违法?

6、被放生的动物们应该最想回答这个问题,不过它们多数已经没有机会开口了。根据新闻报道,有人把鳄龟(世界最大的淡水龟之一)放在海边;有人把生长在暖热海域的多宝鱼扔进冷冽的海水;而被放到森林公园的牛蛙,不到两个月就基本消灭了本地青蛙……

7、这些因为爱心而“重获新生”的动物,被迫来到了完全陌生、前所未见的自然环境里,或者客死他乡、“自然”死亡;或者还没自由地奔走几步就被捕获,化作一盘盘饕餮的野味——只能在“含泪九泉”的瞬间感慨一句:愚蠢的人类!

8、而更可怕的是,这些被“流放”的动物会变成为害一方的祸害,打破食物链,改变当地环境,对自然生态造成大规模的伤害和破坏!

9、目前,已有很多地方出台法规对放生予以禁止。例如,《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规定,湿地放生最高可罚款50万元。但现实是,这些法律条文仍然阻挡不住一颗颗滚烫的爱心,法律的执行也面临着取证难、执法成本高等现实困境。

10、因此,在完善立法的同时,普及动物保护的常识也至关重要。所谓“闻道有先后,术业有专攻”,动物学是一门科学,放生也是一个技术活。目前,动物保护常识的普及力度还远远不够,大多数人都是门外汉,容易好心做坏事,还不以为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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